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内,则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再审。3、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那么就只能向同级人民申请抗诉了。4、以上是三种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当然,你也可以走一个行政途径:就是直接把情况反映至该院长办公室,让该自纠自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书内容有错误,当涉及判决书中的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时,可以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定补正错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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