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几种情况。对于不同的解除方式进行了限定,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了,那么则需要提前30日。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有限定,除了要求基于员工的工龄补偿以外,还需要提前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那么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金。
那么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用人单位能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呢?解除合同是够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呢?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是不需要补偿的,有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
首先需要区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来就是违法的,那么应当认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既然规章制度无效,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自然也是违法行为了,那么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是合法的,且没有违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那么劳动者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解除的,且不需要承担补偿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在此基础上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除了以上情况以外,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违背双方真实意思,那么用人单位也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且不需要进行补偿。最常见的可能就是使用假学历进行应聘,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因为学历一般代表劳动者的真实学习经历,系用人单位初步判定劳动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的关键因素,学历会直接影响用人单位是否聘用劳动者的决定,如果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进行应聘、面试,在录用后被发现,即使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也可以行使劳动个合同解除权,而且不需要进行补偿。
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力,但是在保证其权利的同时,需要劳动者诚信且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什么法律,保护的都是合法权益,法律并不会保护非法权益。
Copyright © 2019- ruangwengfa.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