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当事人除向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照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
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的预交。法律规定费用由举证方当事人预交,这是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合理费用预交的一般原则。司法实践中预交证人出庭费用还应考虑证人出庭的方式及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而由指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预交证人出庭费用。
在当代的社会证人出庭作证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192条当中规定,当事人辩护人都是有权利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而且对于于了解案件事实的证人来说的话,必须要出庭作证,这是属于他们的义务。
一、证人要亲自出庭作证吗
证人要亲自出庭作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收到人民通知的,原则上是必须出庭作证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证人可以在经过人民许可后,可以通过采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具体的情形如下面所示: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如果证人有健康原因的,即使作证是法定义务,也不会太过强求,会考虑证人的健康原因。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路途遥远不仅会给证人造成困扰,对、当事人来说也是较大的麻烦,毕竟举证不便不好协调时间问题。因此,发现证人有这种情况的,会考虑通过在线等方式让证人作证。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因此,在法庭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
特别注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未经人民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准许的除外。
3、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4、人民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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