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债务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不成,由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区分对内和对外。对内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需共同偿还。对外是指债权人视角下的债务,需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分割需遵循我国法律,共同财产才能被分割,个人财产和债务不参与分配。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债务怎样分割的
1、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认定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而言,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区分对内还是对外两个层面。
1、夫妻双方内部来看
对内是指仅在夫妻双方内部来看,这笔债务最终要由谁来承担。相关法律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这笔债务对内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债务就仅限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2、夫妻对外债务
对外是指对于债权人而言,由谁承担债务的问题。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相关法律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的情形除外”。
综上所述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管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分配还是关于债务方面的分配,如果是共同的东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才能有权利去分割,但是如果是属于各分得财产或者是债务,只能归个人所有,不会参与离婚后的分配。
结语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认定,需要区分对内和对外两个层面。对内,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债权人主张权利时,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总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和债务不参与离婚后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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