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养手续的养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意味着不构成法律上合法的收养领养关系,不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而领养关系自当事人办理领养手续之日起开始起算。
一、领养孩子流程是什么
领养孩子的流程是: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没有出生证明能不能上户口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属于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按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要先看是不是合法领养的。
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
三、残疾人是否可以领养孩子
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
(三)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但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领养孩子必须办理领养登记。没有经过办理合法领养登记的领养关系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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