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是否算离婚,主要根据调解书的内容进行确定。如果调解书内容是调解离婚的,那么它就应当算作离婚,生效后不需要额外再办理离婚登记,可以用来办理再婚登记。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是调解和好的,则不算离婚,男女双方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如果调解书丢失,可以进行补办。
法律分析
民事调解书是否算离婚,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调解书的内容是调解离婚的,应当算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额外再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再婚时,拿着生效的调解书就可以去办理再婚登记,调解书丢失的,可以进行补办:
(1)可以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档案室复印调解书,然后加盖的公章;
(2)离婚调解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都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
(3)带上离婚调解书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去办理再婚登记。
2、调解书的内容是调解和好的,就不算离婚,男女双方还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但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争议。这些争议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会对离婚双方和相关人员带来很大的困扰和损失。因此,民事调解书成为了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民事调解,离婚双方可以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民事调解书是调解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民事调解书后,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结语
民事调解书是否算离婚,应根据调解书内容进行确定。如果内容是调解离婚的,则生效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再办理离婚登记,可直接去办理再婚登记。如果内容是调解和好的,则不算离婚,男女双方仍具有法定婚姻关系。民事调解书成为解决离婚争议的有效方式,通过调解员的帮助,达成协议后制作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应认真履行义务,维护双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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