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清单中的财产包括如下内容:
1、存款情况;
2、房产情况;
3、家具电器情况;
4、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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