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协议书
大中倡导:
整洁——店面整洁,办公场所整洁,员工穿戴整洁;
信誉——对消费者讲信誉,对供应商讲信誉,对社会讲信誉;
服务——员工为顾客服务,商家为厂家服务,上级为下级服务;
效率——当天事当天完,计划在前行动在后,日清月结,事事有结果。
大中公司商品销售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 适用范围:
-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 本协议所指商品为 ;
- 结算形式:
- □预付款 □现款 □代销 □其它方式:
- 具体要求:
- 甲方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支付。
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及展示台(柜),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允许该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送货方式:
- 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负责把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库房或各分店。费用由
方承担;
- 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地址:_ _____ );费用由
方承担;
- 权利与义务:
- 乙方保证供应甲方商品的价格,在甲方所在地区具有最强市场竞争力,遇到消费者价格投诉,乙方应予以补偿。因市场变化,若乙方调高供价,甲方的库存部分按原价格执行;若调低供价,乙方将盘点甲方库存,经核实确认后,对甲方进行调库补差。
- 乙方用电量须在甲方提供使用的标准范围内。用电负荷超标时,需另承担补充费用,收费标准依照甲方相应的收费标准执行。
-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万元的商品作为甲方经营乙方商品周转之用。合同到期时,该铺底商品由甲方退还乙方或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如甲方已实现销售,货款由甲方付给乙方。
- 乙方每 时间,为甲方处理一次样机。处理方式:
- 对甲方的滞销品及非人为损坏的残机,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负责调换(返机包装及附件齐全);
- 乙方商品在甲方分店销售时,未能达到该店月单位面积创利水平时,应补足其面积应收差额。
- 乙方如发生店外销售等违约行为,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0-30000元的经济补偿。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出场,并扣除当月货款。必要时,甲方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乙方商品在进入甲方卖场时,根据商品的类别,须交纳质量保障金 元(一般在5000-50000元之间)。如乙方商品在清场一年内发生技术质量保障费用,甲方将从中扣除。余额在清场一年后退还。
- 乙方商品从甲方经营场所撤出后,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清货后的退、换货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乙方应以最后一笔货款(不低于 ),作为服务保证金,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延期三个月至十二个月后,确认无遗留问题,予以结算。
- 乙方商品在甲方各分店销售时,销售额连续三个月排列于同类商品的后五名,与其它品牌的竞争明显处于劣势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在甲方向乙方开出终止合作通知书后,甲方对乙方展台、展品等不再负保管责任,三日后有权处理,其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一周内与甲方清算帐目、清退货物,撤出甲方场地。如甲方发出终止合作通知书后二个月内,乙方仍不将余货取走并继续占用甲方库房,甲方有权自行作价处理,此款扣除占地费、手续费后返还乙方。
- 促销员管理:
- 乙方需向甲方各分店派遣促销员 ___ 名,相应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对甲方的促销员承诺书应以书面形式完成,并以加盖乙方公章和业务员签字为准;
- 促销员需由乙方业务人员陪同,经所在分店的部门经理、店长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厂家介绍信、《促销员誓约书》、《促销员登记表》等有关证件到甲方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 促销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如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均按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促销员,甲方有权劝退,并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处罚责任。
- 当乙方派临时促销员到门店销售商品时,应在所在分店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后,按公司管理规定上岗服务。乙方促销员负责营业期间商品保全,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促销员负责赔偿,在促销员未赔偿前,由乙方先行赔付。
- 利润保障;
- 前期利润:不低于 %;
- 月返:按结款额的______%做为甲方的月度返利,以____ ___形式支付;
- 年返:
序号 | 销售额(万元) | 返利比例(%) |
1 | ≤ N < | |
2 | ≤ N < | |
3 | ≤ N < | |
4 | ≤ N < | |
5 | ≤ N < | |
6 | ≤ N < | |
7 | ≤ N < | |
8 | ≤ N < | |
9 | ≤ N < | |
10 | ≤ N | |
备注:
(1) N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销售额。
(2)返利款项:以□支票形式或□ 支付;
(3)支付时间:
(4)其它:
- 其它约定条款:
-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由协议履行地(即北京)人民诉讼解决。
甲 方: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盖章): | 乙 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6号 长峰假日酒店六层 | 地址: |
电话:88271087 88271088 | 电话: |
传真:88271095 | 传真: |
开户银行:建行石支玉分 | 开户银行: |
帐号:2630032219 | 帐号: |
税号:110107102298X | 税号: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