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全员素质,特建立公司图书馆,以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具体相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借还规定
1、借阅人仅限于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否则将按所借阅图书的成本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2、所有借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借书,其他时间不予借阅。借阅时间暂定为每天:至:;
3、需借阅人员必须在图书管理部门(暂定为人力资源部)办理书面借阅手续;
4、每位借阅人每次借阅本数不得超过2本,单次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天;
5、每位借阅人必须按规定及时还书,在最长期限后2天内,未能及时归还图书的借阅人,需向图书管理部门做出书面说明;
6、在借阅过程中,借阅人应当注意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圈点、注字、折叠、剪裁等;
7、图书借阅的过程中,借阅人不得私自将图书转借给其他人,如需转借,必须到图书管理部门办理转借手续。如因任何转借原因发生的书籍损坏等损失,由第一借阅人负全面责任。
二、维护保养规定
1、 公司图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并于每年7月下旬、1月上旬各清点一次;
2、 图书管理部门必须保持图书的整洁、整齐,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3、 图书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虫、 防盗等;
4、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 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档案(电子版)》中;
三、报损/申购规定
1、由于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造成的丢失损坏,确系无法修补,责任无法明确时,由图书管理员请示有关领导,申请报损;
2、图书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填写《培训资料减损凭单》,并及时进行帐目核算;
3、当书籍损坏无法修补时,图书管理部门应及时向领导提出报告,进行重新补购;
4、由人力资源部及时收集员工相关信息,并负责对员工需求书籍的申购、采购工作。
四、捐书规定
1、为了能更好的建设公司图书库,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开拓自身视野,公司提倡员工个人捐书;
2、个人所捐书籍由图书管理部门统一编入公司书库,统一保管,提供给公司全体员工借阅;
3、个人所捐书籍必须经过图书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有可捐的必要性时,方可办理捐书手续,编入公司书库,公司对捐书人做出一定奖励;
4、如员工个人有观赏性、学习性较强的书籍,愿意大家共同学习,而又不愿捐赠时,也可临时借给公司进行资源共享 ,待一定周期后归还借书人。
五、附则
1、本制度适合公司全体员工;
2、本图书借阅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所共有的财产,首页有书的编号,末页处贴有“阅读漂流卡”,稍后并盖上能代表我们班级的个性化印章。要好好爱护书籍,不能撕去漂流卡或涂画编号和印章。
2、每位同学每周五的阅读课前均能从你前一学号同学的手上获漂两本课外书,获漂的.同时你要把你保管阅读了一周的那两本书亲手交给你下一学号的同学(即,学号是1号的蔡静茹同学每周五都把已经看了一周的的两本书漂到2号陈红诗同学的手上,陈红诗在获得“新书”的同时要把“旧书”亲手交给自己下一学号的陈稀……如此类推。而最后的谢彦君同学则把漂书漂到1号蔡静茹同学手中。)
3、每次获得漂书后别忘了在末页处的“阅读漂流读书卡”上做好登记,记下书的漂流足迹。漂书可放在家里利用空余时间进行阅读,但一定要于每周五把书带回校进行再次漂流。因为只有人人都把书带回来才能保证人人有书看(没带回来的同学则等于放弃了本周漂流的机会。)。
4、漂流所剩的书籍将放在班级图书角,同学们可在课间进行借阅。但借阅图书时应自觉排队,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拥挤或大声喧哗者取消本次借阅资格。借阅的图书应尽快阅读完后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
5、如在漂流或借阅过程中发现书本有丢失或故意严重损坏行为,或者在课堂上阅读所借图书(老师允许的情况除外)被老师收缴,则由当事人买一本新书作为赔偿。若发现偷窃图书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6、提倡亲子阅读。因为孩子们识字量不多,即使是绘本也未必能很好地理解。所以,请家长陪伴孩子一起阅读,并鼓励、帮助孩子把自己的阅读经历、阅读感受以小日记的形式发到博客上与大家分享。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扩大知识面,公证处设立图书阅览室。图书阅览室中的藏书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偷窃书刊者将受处罚。为方便图书杂志的管理和借阅,特做以下几点规定:
1、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本图书,每本书最多可借阅15天,请借阅者尽量在借阅期内归还。若到期不能归还者,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借阅者将被处以每册1元/天的罚款。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污损、残缺或里外不一等情况,应即时向管理人员指出,并记录在案以分清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者不得对书籍进行任何的圈划、批注、涂改、影描、撕刻等,一经发现将处以5元/处的罚款。
4、借阅者不得任意损坏图书。情节较轻,经修订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的,赔偿2元修订费;情节较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抵赔。如抵赔原版本图书确有困难时,按书价并根据出版年限赔偿(出版几年赔几年),最低不少于2倍,最高不超过5倍。
5、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若撕割书刊其中部分占为已有,每张罚一本书的原价,多页依次倍增,但每书最低不得少于10元:如有丢失,单册书籍照价赔偿;成套书籍则按整套赔偿。
6、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的,须主动说明原由,否则将按偷窃书刊处理。对偷窃书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书面检讨,并处以书刊价双倍的罚款。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